山東:“十四五”末 整縣推進超20GW,光伏總規模57GW
3月3日,山東舉行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新聞發布會。山東省能源局副局長王福棟介紹,到2025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9000萬千瓦以上,較2020年基本翻一番。山東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處處長劉學軍在回答提問時,答復到“十四五”末,山東省全省整縣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容量達到2000萬千瓦以上。
由現有資料可以發現,山東十四五期間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目標不小,有評論認為是“動作很大”。
在日前,山東下發的《山東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中提出,到2025,山東省風電裝機規模達到250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5700萬千瓦,合計8300萬千瓦。在“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動中”表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8000萬千瓦以上,力爭達到9000萬千瓦左右。
數據顯示,截止到2020年年底,山東風電、光伏總裝機分別為1795萬千瓦、2273萬千瓦。而此便意味著,在“十四五”期間,山東風、光新增裝機要超700萬千瓦、3400萬千瓦。
3月4日,山東能源局官網發布了“山東省能源局關于印發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指導意見”明確指出,把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點推進“五基地兩示范”。
五大基地分別為:海上風電基地(規劃總規模3500萬千瓦)、海上光伏基地(規劃總規模4200萬千瓦)、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基地(規劃總規模4000萬千瓦以上)、魯西南采煤沉陷區“光伏+”基地(規劃總規模500萬千瓦以上)、膠東半島核電基地(在運在建核電裝機達700萬千瓦左右);兩示范分別為:整縣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示范(規劃總規模3000萬千瓦以上)、“百鄉千村”綠色能源發展示范。
“指導意見”中的“海上光伏基地”則為業內熱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