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光伏政策
2025 年出臺了不少光伏政策,以下是部分重要政策介紹:
國家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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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分類細化:將分布式光伏細化為自然人戶用光伏、非自然人戶用光伏、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四類,確保差異化管理,增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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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模式明確:自然人戶用光伏和非自然人戶用光伏可選擇全額上網、全部自發自用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只能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原則上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模式,電力現貨市場運行地區才允許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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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管理規范:明確 “誰投資,誰備案”,防止非自然人項目以自然人名義備案,詳細規定了備案信息的管理要求,確保備案流程透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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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網接入強化:建立配電網承載力的季度評估和預警機制,電網企業需科學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接入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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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能力要求:所有新建分布式光伏項目必須具備 “可觀、可測、可調、可控” 的能力,提升調度能力和電力系統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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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光儲融合:支持分布式光伏與儲能、微電網等技術結合,鼓勵在發電過剩時儲能,需求高峰時釋放儲電,在電力現貨市場成熟地區,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可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地方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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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推進建筑領域屋頂光伏高水平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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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要求:確保新建建筑光伏覆蓋率持續穩定在 98% 以上,政府投融資等項目和超低能耗建筑等應當采用光伏建筑一體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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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機構推進:年綜合能耗 2000 噸標準煤及以上用能公共機構,2025 年底前完成屋頂光伏整體增建和整體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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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區更新:到 2027 年底,住宅小區屋頂太陽能熱水設備更新計劃全面完成;2027 年底完成建筑面積 500 萬平方米的城鎮住宅小區光伏屋頂更新計劃,2025 年完成 100 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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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推廣:推動商業綜合體等既有公共建筑增建屋頂光伏,對公共停車場等公共建筑,按照 “誰投資、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 要求,推動能建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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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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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項目類型與上網模式:大型工商業項目必須選擇 “全部自發自用” 模式,且與用電方需位于同一用地紅線內;一般工商業項目容量不超過 6MW,可選擇 “自發自用 + 余電上網”,但自用電比例需由電網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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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年度規模與備案管理:項目備案后需在 2 年內建成,否則需申請延期,僅限一次且最長 6 個月,逾期未建將取消備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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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能配置要求:首次提出 “保障性并網” 與 “市場化并網” 雙軌制,按時完工的項目需配置 10% 以上儲能(2 小時運行),否則轉為市場化并網,配儲比例最高達 30%。